为贯彻落实《杭州市关于深化“互联网+先进制造业”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,根据《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的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对象
本次验收对象为列入《2017年第二批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计划》的项目。各项目承担单位应确保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,并达到预期建设目标。
二、验收依据
验收工作将主要依据项目立项文件、项目合同书、实施方案及相关的技术标准、行业规范进行。重点考核项目的建设内容完成情况、技术指标达成度、资金使用规范性、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示范推广价值。
三、验收程序
四、材料要求
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:
- 项目验收申请表;
- 项目工作报告(含建设目标、实施内容、技术创新点、实施成效等);
-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(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);
- 相关技术文件、测试报告、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文件;
- 项目经费决算表及支出凭证复印件;
- 其他能证明项目成果的材料。
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,并附电子版。
五、时间安排
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【请在此处插入具体截止日期】前将验收材料报送至所在区、县(市)经信主管部门。各区、县(市)经信主管部门于【请在此处插入具体截止日期】前将初审合格的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市经信局。【请在此处插入具体科室名称及联系方式】。
六、其他事项
特此通知。
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【请在此处插入通知发布日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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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04 13:59:13